绿蛙首尔博客 第103期 ·

出了不良再吵就晚了
中国工厂品质保证协议书(QA Agreement)撰写 - 从不良标准到责任归属、返工费用与抵扣条款

大家好,这里是绿蛙首尔。

"3,000 个里有 180 个不良,这个怎么处理?"
"按我们的标准这是正常的,本来就会出这么点。"
"那你们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行业惯例就是这样。"

这段对话一开口,这一仗其实已经输了。货全做完了,尾款付了或者马上就要付,销售档期就在眼前,而最要命的是双方从来没有一份文件约定过"不良"到底是什么。在这个局面里,验货报告做得再用心,工厂都可以回一句"那是你们的标准"。而且真的会这么回。

今天讲的这份文件叫品质保证协议书,英文写作 Quality Agreement 或 QA Agreement,和中国工厂之间通常就以质量保证协议的名义往来。它要在生产开始之前把不良率标准用数字定死、把缺陷分成等级、把出了不合格之后谁承担什么、怎么承担,提前写进去。

验货本身怎么做,第21期的品质管理体系第100期的出货前验货里讲过;出事之后怎么谈,第36期的索赔与争议解决里讲过。今天看的是这些的更前一步。不讲验货流程,也不讲谈判策略,只看协议书里该放哪些条款、用什么句子写

品质纠纷的胜负不是在出不良之后分出来的,是在开工前起草那份文件的那张桌子上就已经分好了。有数字和等级写在协议书里的交易,180 个不良就是"几件违约";没有协议书的交易,那就只是"看法不一样"。

说明 本文整理的是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的一般中国生产品质保证协议实务。文中的 PPM 目标、AQL 水平、全检与返工费率、保证期月数、责任上限比例这类数值,都是为说明结构而用的代表值与假设值,实际数字会因品类特性、单价区间、工厂规模、销售渠道与适用法规而有很大差异。条款的法律效力以及准据法、管辖问题,实际签署前请找专业人士审阅。

1. 已经有合同和 PO 了,为什么还要再签一份协议书

这是实务咨询里最先被问到的问题。OEM 合同签了,订单上也写了一行 AQL,还要再多做一份文件吗?答案在于这三份文件的性质本来就不一样。

文件管什么有效期间品质记载的详细程度
OEM·ODM 合同交易整体的法律框架、知识产权、独家、解约整个交易关系"按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一行字
订单(PO)这一单的数量、单价、交期、规格指令该笔订单一单大致就是 AQL 水平和验货主体
品质保证协议书不良判定标准、等级、责任归属、费用承担、保证整个交易关系(不必每单重签)20~30 条规模的详细规定

可能会有人问,这些全塞进合同里不就行了。行是行。只是合同是老板之间签完就锁进保险柜的文件,现场根本没人看。品质保证协议书性质不同。它是工厂品质主管和买方验货员真的会摊在桌上、对着争"这个算不算严重缺陷"的作业文件。所以要单独拆出来,并且把副本放在验货现场。

交易结构和法律条款的一般原理在第12期的 OEM·ODM 合同里整理过,这里不重复。

没有协议书时的典型场面

咨询里反复碰到的事故类型就那么几种。原因永远落在同一处,就是标准没有用数字写下来

事故场面缺的条款结果
180 个划伤不良,工厂咬定"在正常范围内"缺陷等级定义与限度样品判定本身不成立,整批只能照收
全检挑选花掉 300 万韩元人工费,谁出没人说得清全检挑选与返工费用承担条款买方全额承担
第二次验货还是不合格,工厂说"已经改好了"拒绝复验复验次数与费用条款交期再多拖三周
卖出去六个月后大批出现粘接部位脱胶潜在缺陷与保证期条款回一句"验货合格了,就到此为止"
四个月后才提索赔,被以超期为由拒绝索赔提出期限的明确约定赔偿 0 元
赔偿谈成了,可尾款早就付光了抵扣(set-off)条款被下一单绑作人质

表里最后两行最扎心。工厂就算认了错,没有把钱拿回来的装置,一切都白搭。协议书的一半是判定标准,另一半就是这套回收装置。


2. 把不良标准用数字定死 —— AQL 与 PPM

时常会看到写着"不良率 3% 以内"的协议书。乍看很明确,实务里几乎不起作用。不做全检就没办法确认 3%,而且也没写清楚到底数到哪个等级的缺陷为止。

现场用的标准主要有两套。一套是用于抽样检验合格与否判定的 AQL,另一套是用来跟踪交货品质水平的 PPM。这是性质不同的两种工具,所以不是二选一,而是按用途分开用。

区分AQLPPM
定义合格质量限。样本里出现多少个缺陷之内仍判该批次合格的门槛百万分之不良数。表示一百万个里有多少个不良的绩效指标
用在哪里出货前验货的批次合格与否判定累计交货品质跟踪、供应商评价、改善目标
写法示例Major 2.5 / Minor 4.0,ISO 2859-1 Level II目标 3,000 PPM(0.3%),三个月移动平均
判定方式200 个样本里严重缺陷 10 个以内即合格这类二元判定以期间累计数值判断趋势,超标时要求整改
局限前提是合格批次里也仍混有不良不能用于单一批次的合格与否判定
适用品类一般消费品、服装·杂货·生活用品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重复大批量供货

有一处容易混淆的地方要点一下。AQL 不是"允许这么多不良"的意思。它是用抽样判定批次时的统计门槛值。按 AQL 2.5 判合格的批次,既不代表里面就有 2.5% 的不良,更不代表不良在 2.5% 以内工厂就免责。协议书里只写 AQL 不写 PPM 目标,工厂就会拿"AQL 过了,品质义务已尽"这套逻辑来挡。所以这两行要并排写。

协议书条款示例。
"出货前验货依 ISO 2859-1 正常检验水平 II,按致命 0 / 严重 2.5 / 轻微 4.0 执行。但 AQL 合格仅表示该批次准予出货,不免除供方的品质保证责任。供方应维持 12 个月移动平均 3,000 PPM 以下,超标时应于 30 日内提交整改计划书。"

PPM 目标定在什么位置,各品类都不一样。实务里常见的区间大致如下,请只当作谈判的起跑线参考。

品类组PPM 目标区间换算不良率并行 AQL(严重/轻微)
一般消费品·杂货5,000 ~ 10,0000.5 ~ 1.0%2.5 / 4.0
服装·时尚10,000 ~ 20,0001.0 ~ 2.0%2.5 / 4.0
小家电·电子1,000 ~ 3,0000.1 ~ 0.3%1.0 / 2.5
婴童·卫生用品500 ~ 1,0000.05 ~ 0.1%0.65 / 1.5
电气安全相关零部件100 以下0.01% 以下致命 0 / 严重 0.65
致命缺陷一律写 0 严重和轻微都还有谈的余地,唯独致命缺陷要按 AQL 0 写进去,也就是样本里只要出现一个,整批判不合格。触电、起火、锋利断口、婴幼儿误吞风险这类会让使用者受伤的缺陷都归在这里。工厂如果说"0 太苛刻了",就这么解释:一旦填进去的不是 0,将来这个产品出了事,等于留下了我们事先允许这个风险的记录。这一条上退让过的案例,我一次都没见过。

3. 把缺陷等级按产品具体化

致命·严重·轻微这套三级分类,哪份协议书里都有。问题在于大部分都是把教科书定义原样复制粘贴过来的。只写一句"对产品功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缺陷",现场照样会为了一道 8mm 的划伤再吵一遍。

等级定义要用自家产品的真实缺陷清单重写一遍才有用。下面以生活杂货品类为例。

等级一般定义按产品具体化示例(塑料生活用品)AQL
致命(Critical)危害使用者安全或违反法规·认证断口锋利、认证标识漏印或误印、受管制物质超标、电源部绝缘不良0
严重(Major)功能丧失,或消费者会退货程度的外观缺陷盖子扣不紧、渗漏、正面外露部位 3mm 以上划伤、色差超过 ΔE 2.0、印刷位置偏移 3mm 以上2.5
轻微(Minor)不影响功能、退货可能性低的轻微缺陷底面 1mm 以下注塑痕、内部非外露面轻微瑕疵、彩盒边角压痕4.0

这里再往前走一步会更好。表里"正面外露部位 3mm 以上划伤"这样的措辞,站在实物面前仍然有得争。有一道 8mm 的痕但非常浅,怎么判?文字标准的分辨率是有极限的,补上这段极限的就是限度样品和不良图册。

限度样品(Limit Sample)

做法是双方一起把处在合格与不合格边界上的实物挑出来封存。流程很简单。从首批生产出来的真实不良品里挑出处在边界线上的,分成"这个算合格""这个算不合格"。各自贴标签、双方签字后封存,拍照放进协议书附件。实物由工厂和买方各留一套。

数量上每个等级 2~3 件就够。有效期通常定 12 个月左右然后更新,如果是会因紫外线或湿度变色的材质,周期要缩得更短。

不良图册(Defect Catalog)

实物不便保存的缺陷就用照片整理。食品接触类产品或体积大的产品属于这一类。每张照片配上缺陷名称、等级、发生工序、判定标准各一行,做成 PDF 作为协议书附件附上。

最大的用处是工厂验货员换人了判定也不会走样。中国工厂 QC 负责人流动比较频繁,新来的人不知道以前的标准。有图册在,交接靠文件就能完成。

别把等级定义交给工厂去写 一句"把不良标准初稿发过来",工厂就会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写。该进严重的项目被降到轻微,色差允差被宽松地定成 ΔE 3.0。正确的顺序是我们写初稿发过去、工厂提异议。谈判里先动笔写文件的一方,握着基准线。

4. 定下验货主体与判定权

标准写得再细密,如果谁来判定、那个判定是不是最终结论没写清楚,就还是回到原点。如果结构上只凭工厂自检就能决定出货,协议书里那些数字基本就是装饰。

验货阶段主体时点判定权
来料检验(IQC)工厂物料入库时工厂判定,有报告结果的义务
制程检验(IPQC)工厂生产中定期工厂判定,异常时 24 小时内通报
首件检验(FAI)工厂 + 买方量产开始前买方书面批准后方可量产
成品检验(OQC)工厂包装完成后工厂判定,提交报告
出货前验货(PSI)买方或指定验货机构出货前 3~5 天买方最终判定。工厂有异议时走复验程序

关键是最后一行。必须写明出货前验货的最终判定权在买方。在这之上还有几条要补。

验货员进厂保障。工厂在验货当天说"今天不方便"往后拖的事是真会发生的。加一行:"供方应在收到提前 3 个工作日的通知后,允许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验货机构进厂验货。"能一并拿到不预先通知的到访权就更好。

可验货状态的定义。验货员到了,包装才做到 40%,验货就不成立。写上"验货时点应达成订单数量 100% 生产完成、80% 以上包装完成状态",后面接着写:因未达该条件导致验货作废时,再次到访费用由工厂承担。验货作废一旦带上费用,准备状态会明显不一样。

异议提出程序。也要给工厂留一条不认同判定时的通道,协议书才谈得上公正。比如:"供方可在收到验货结果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此时以双方约定的第三方验货机构的复验结果为最终结论。复验费用在判定被推翻时由买方承担,判定维持时由供方承担。"把费用和结果绑在一起,没有依据的异议基本就消失了。


5. 不合格批次的四条处理路径与费用承担

这是协议书里真正涉及钱的地方。判了不合格,选项有四个,各自所需时间和费用承担方都不一样。这张表要整块放进协议书里。

处理路径内容耗时费用承担选择依据
① 全检挑选逐个确认全数,把不良品挑出来3~7 天供方 100%
(买方挑选时按实费索取)
只是混进了不良、良品比例仍高时
② 返工(Rework)对不良品做维修·更换·重新喷涂5~15 天供方 100% + 造成延误时加计 LD缺陷可修复且交期还有余地时
③ 折价接收
(Concession)
带着不良照收,但压低单价0 天折扣幅度由供方承担以轻微缺陷为主、不影响销售时
④ 退货·重做整批拒收,重新生产20~45 天供方 100% + 往返运费·仓储费检出致命缺陷或无法挽回的规格偏离

写这条时还有一句必须放进去:走哪条路径由买方决定。没有这句,工厂永远往③折价接收上推,因为那对它负担最小。当季商品要挑出 40% 的时候,收到一个用 5% 折扣盖过去的提议,就很难办了。

协议书条款示例。
"不合格批次的处理方式(全检挑选、返工、折价接收、退货·重做)由买方单独决定,供方应自收到买方决定通知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着手。供方未在期限内着手的,买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挑选·返工,该费用由供方承担。"

后半句尤其重要。工厂拖着不动时,我们有了自己动手的依据。没有这一条,工厂迟迟不开工的这段时间里,我们除了等什么也做不了。

返工·挑选费用计算公式

只写到"由供方承担",到了索款环节还得再扯一轮。金额怎么算,事先用公式定下来。

项目计算方式代表单价(示例)
挑选人工费投入人数 × 小时 × 时薪时薪 25,000 韩元(韩国标准)
重新包装费重新包装数量 × 每个材料费每个 300 ~ 800 韩元
仓库保管费托盘数 × 天数 × 每日单价每托盘每日 3,000 韩元
验货机构复验费按实费每次 40 ~ 70 万韩元
运输·退运费按实费按区段
管理费以上合计的一定比例10 ~ 15%

协议书里把单价表作为附件附上,正文用一句"适用附件 B 的单价"连过去。再加一条每年更新的约定更好。这样安排之后,发账单时就不必重新解释计算依据了。

在买方本国挑选,往往比在中国返工还便宜 货已经进到韩国之后才发现不良,第一反应总是退运,可算下来在本国挑选更划算的情况其实很多。退运会一次性带上往返运费、复出口通关、关税退税手续,还有 30~45 天的时间。3,000 个的挑选,2 人 3 天也就 120 万韩元上下,把这笔钱向工厂索取、从尾款里扣掉,既快又确定。在协议书里加上"在买方所在国发生的挑选·返工费用亦由供方承担"这句话,是打开这个选项的钥匙。

6. 潜在缺陷与保证期

有些不良验货是抓不到的。粘接强度不足、镀层厚度不够、塑料老化、电池性能衰减,这类要等时间过去才会显现的缺陷。这叫潜在缺陷(latent defect),也叫隐蔽瑕疵。

工厂最爱用的防守逻辑就是从这里来的:验货判合格了,我们的责任就结束了。协议书里没有保证条款,这个说法很难反驳。所以要明确写进一句把验货合格与品质保证责任切开的话。

协议书条款示例。
"出货前验货合格仅限于外观及抽样可确认的项目,不免除供方对验货无法发现的潜在瑕疵所负的责任。供方保证自最终消费者交付日起 12 个月、自出货日起 18 个月,以先到者为准,产品维持约定的规格与品质。"

设计保证期时常犯的错误是没定起算点。按出货日算和按消费者交付日算,实际可能差出六个月以上。生产后压库存半年再卖的品类,按出货日算 12 个月基本就没意义了。所以像上面示例那样两个基准并写、以先到者为准的做法,用得很广。

品类组保证期示例起算基准备注
一般杂货·消耗品6 ~ 12 个月出货日消费周期短,简单适用即可
服装·时尚3 ~ 6 个月出货日考虑季节性,洗后变形项目另行约定
小家电12 ~ 24 个月消费者交付日需与本国消费者保证联动
家具·耐用品24 ~ 36 个月消费者交付日结构缺陷与表面处理缺陷分开计期
婴童用品12 ~ 24 个月消费者交付日安全项目不设期限,另行规定

有一处要点一下。我们对本国消费者承担的保证责任,和工厂对我们承担的保证责任,长度一旦错开,差出来的那一段就由我们自己扛。本国销售渠道要求 24 个月,工厂协议书给的是 12 个月,那么从第 13 个月起发生的不良全是我们出钱。协议书的保证期必须等于或长于我们对外承担的保证期。

安全相关缺陷不要设期限 触电、起火、有害物质超标、结构坍塌这类会伤到人的缺陷,如果挂上 12 个月保证,第 13 个月出了事,工厂在合同上就没有责任。可产品责任仍然原封不动落在我们身上。安全项目要么把期限敞开,写成"在相关法令规定的产品责任存续期间内",要么就和一般保证期分开,单列一条。

7. 发生市场回收·召回时的分摊

这是最难写、也最容易往后拖的一条。看起来概率低,就变成"这条先跳过",可一旦爆掉,金额的量级完全不同。

召回费用和产品成本没有关系,会自己长大。因为上面还要叠加渠道回收、物流、消费者告知、提供替代品或退款、报废,以及行政应对。单价 1 万韩元的产品回收 5,000 个,产品成本是 5,000 万韩元,总费用却可能超过 1 亿 5,000 万韩元。

费用项目内容一般分摊
产品回收物流费从渠道·消费者处回收原因在供方则供方 100%
退款·换货费用消费者退款额、提供替代品供方 100%(按产品货款计)
告知费用公告、逐一通知、广告供方承担或 50:50 分摊
报废费用回收品报废·回收利用供方 100%
渠道违约金客户方施加的罚则属谈判范围,建议设上限
品牌损害·机会成本销售下滑、声誉受损通常排除(间接损害免责)

要写进协议书的内容分三条。第一,是否召回的判断权拿到买方手里。等工厂点头会拖慢应对,一慢损失就变大。第二,费用按项目把承担方像上表那样提前分好。第三是原因查明的程序与期限。原因在设计还是在制造,责任归属完全不同,所以连第三方检测机构怎么选定、几天之内出结果都要写进去。

在这之上再加一条保险条款会更好。要求是"供方应投保产品责任险(PL 保险)并提交保单副本",中国工厂只要有点规模,大体都是有的。要确认赔付限额和承保地域。承保地域里没有把韩国列进去的保单,意外地多。


8. 责任上限与免责 —— 工厂一定会要求的条款

读到这里,可能会觉得协议书是向一边倾斜的。实际谈判里工厂也会要求防守条款,最典型的就是责任上限(Liability Cap)和间接损害免责。

站在工厂的立场,这要求是合理的。接了 1 亿韩元的订单,出了事却要赔 10 亿,这生意本身就做不了。问题在于上限定在哪里。

上限设定方式内容买方视角
该笔订单金额的 100%以出问题的那笔订单金额为限最常见,但发生召回时远远不够
该笔订单金额的 200 ~ 300%订单金额的 2~3 倍为限挑选·返工·回收还能撑住一部分 —— 推荐
前 12 个月交易额以累计交易规模为基准交易量积累起来之后有利
不设上限无限制理想,但工厂几乎不会接受

就算设了上限,也必须留下例外。下面三项不纳入上限适用范围,是实务惯例。

第三条是核心。人受了伤的事情上还挂着"以订单金额的 100% 为限",这个上限本身就没意义了。这条例外大多数工厂都会接受。他们自己也没打算故意闯祸。

间接损害免责一般是会接受下来的。销售下滑或品牌损害这类项目,在国际交易里现实上很难压到工厂头上。作为交换,要把直接损害的范围定得宽一些。把挑选费、返工费、回收物流费、报废费、复验费,一直到渠道违约金都列举为包含在直接损害内,实务上要争的事就会少很多。


9. 索赔期限与举证要求

协议书写得很好,却因为错过期限一分钱都拿不到的情况是有的。索赔条款既是保护我们的装置,同时也是约束我们的装置。

不良类型发现时点提出期限示例起算点
外观·数量不符入库验收15 ~ 30 天到港接收日
功能不良销售前检验或初期使用60 ~ 90 天到港接收日
潜在瑕疵使用中显现发现后 30 天
(保证期内)
发现日
安全相关缺陷事故发生或知悉不设期限-

期限定得太短,吃亏的是我们。整柜进来的货要在 30 天内全数确认,现实上很难,尤其分散到多个渠道入库时更是如此。建议把外观项目 30 天、功能项目 90 天左右作为谈判目标。

和期限一样重要的是举证要求。工厂拒绝索赔时最常打的牌就是"证据不足",所以要把提交什么才算有效索赔,以清单形式钉进协议书里。

还有一句加上去会很好的话:"供方应自收到上述凭证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就是否认可及其理由作出书面答复。未在期限内答复的,视为认可该索赔。"这是一条给沉默赋予效果的条款,对付那种拖着不答复、用时间耗你的策略相当有效。

不良品实物不要随手扔掉 只留了照片就把货处理掉,结果收到一句"实物无法确认,不能认可",这种事是有的。协议书里写上"买方应保管各等级的代表样品至索赔了结为止,供方要求时由其承担费用退回",实际操作上也请留下 5~10 件代表样品。剩下的怎么处置也一并定好,就不会出现存放空间的问题。

10. 抵扣条款 —— 打造把钱拿回来的装置

要在协议书里只挑一条最有实效的,我会挑抵扣(set-off)条款。前面所有规定结尾都是"由供方承担",而说会承担和钱真的进账,完全是两回事。

向中国工厂发损害赔偿账单、用现金收回来,是非常难的。走诉讼或仲裁的话,费用和时间超过赔偿额的情况很常见。所以实务走的是另一条路:从我们手里还攥着的钱里扣。

协议书条款示例。
"买方可将供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费用及损害赔偿额,从应支付给供方的一切款项(包括该笔订单的尾款及其他订单的未付款项)中抵扣扣除。买方应以书面通知扣除明细,供方在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

括号里那句别漏掉,就是包括其他订单的未付款项这一段。出问题的那笔订单尾款就算已经付出去了,只要还有在进行中的其他订单,就能从那里扣。少了这一句,抵扣条款的效力会掉到一半以下。

抵扣要能运作,还得连着结算结构一起看。尾款在出货前全额汇出的结构里,根本就没有可扣的钱。所以第102期的订单与生产进度管理里推荐的 30/60/10 结构,在这里同样成立。拆成验货合格后 60%、接收出货单据后 10%,最后那 10% 就作为应对索赔的资金留了下来。

回收手段可实现性所需期间备注
尾款抵扣即时协议书抵扣条款必备
下一单单价下调1 ~ 3 个月前提是交易继续
无偿提供替代品1 ~ 2 个月以实物而非现金补偿
从保证金·留存款中扣除即时有另行存放的约定时
索取现金赔偿3 个月以上依赖工厂自愿配合
仲裁·诉讼1 ~ 3 年金额大时才有实益

看这张表,上面两行和下面两行的性质差别很清楚。只有在钱还在我们手里的时候,回收才容易。这就是协议书的抵扣条款和结算结构必须捆在一起设计的原因。


11. 反复违约时的升级处理

出一次不良是事故,同样的不良反复三次就是管理失败。协议书里预先定好分阶段应对,就不必每次都从头谈起。

阶段触发条件措施
第1阶段批次不合格 1 次提交纠正措施报告(8D 报告),10 个工作日内
第2阶段同一原因不合格 2 次,或季度 PPM 目标超标转为加严检验(Tightened Inspection),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3阶段同一原因不合格 3 次暂停新订单,确认工序改善完成后恢复
第4阶段检出致命缺陷,或 6 个月内违约 4 次解除协议,退还模具·物料·半成品,退还预付款

第 2 阶段的加严检验是相当实用的装置。ISO 2859-1 里定义了正常·加严·放宽三档,转到加严之后,同样的样本量下合格判定数会减少,判定就变严了。再把检验费用也推给工厂,工厂的改善动机就确实产生了。

8D 报告是八步问题解决的报告格式。它要求填到现象描述、临时措施、根本原因、纠正措施、效果验证、防止再发、水平展开,让工厂没法用一句"下次会注意"就结案。格式本身工厂大多有,要求提交即可。说没有的话,我们把格式发过去就行。

第 4 阶段的解约条款里最容易漏的是模具和物料的退还。宣布解约了,模具却拿不出来,就没法换到别的工厂去。请把"自解约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将模具·治具·未使用的客供料·半成品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这句一并放进条款里。


12. 工厂会拒绝的条款与现实的妥协线

把到这里为止的内容全装进协议书发过去,工厂一定会在几处卡住。哪里退、哪里守,最好在进谈判之前就定好。

条款工厂的典型反应现实的妥协线可否让步
致命缺陷 AQL 0"0 做不到"把致命的定义收窄到安全项目,维持 0不可
不合格处理路径由买方决定"协商决定吧"协商 2 个工作日后未达成一致的,由买方决定部分可
抵扣条款"这太单方面了"给出异议期间,扣除上限设在订单金额以内不可
买方所在国的挑选费承担"我们没法确认"以第三方验货机构确认或照片·影像举证为条件部分可
保证期 24 个月"太长了"一般 12 个月 + 安全项目不限期另列
责任上限 300%"以订单金额为限"150 ~ 200% + 故意·重大过失·人身伤害例外可(例外不可)
召回告知费用全额"这不在我们控制范围"50:50 分摊,设上限
不预先通知的工厂到访"保安上不方便"调整为提前 24 小时通知

只把标为不可让步的两项点一下。致命缺陷 AQL 0 关系到人受伤,一旦填进数字,就留下了我们允许该风险的记录。抵扣条款一旦缺席,整份协议书就变成一纸宣言。其余的,看着交易关系和谈判力去调整没有问题。

把协议书提到报价阶段去 合同谈完之后才把协议书递过去,工厂会说"早知道是这种条件,单价就不那么报了"。这话也没错。所以建议在询价(RFQ)阶段就把协议书初稿一起发过去。工厂把这些条件算进单价里,后面就不会再有单价重谈,而一看到协议书就抽身的工厂,本身就被筛掉了。报价哪怕高一点,也比出一次事故便宜。

13. 常犯的错误

这些是在品质保证协议咨询里反复碰到的。


14. 品质保证协议书检查清单

标准定义

验货与判定

不合格处理与费用

保证与责任

回收与运营


结语 —— 协议书不是为了吵架而写的文件

推荐签品质保证协议书时,会有人担心"这样是不是就跟工厂闹僵了"。按经验看正好相反。标准用文件定下来之后,要吵的事本身就变少了。比起每次都带着情绪争 8mm 的划伤算合格还是不合格,拿出限度样品 5 秒钟判完就过,这样的交易对双方都轻松。

工厂那边也有所得。标准明确,他们就知道自己要做到什么程度,收到不合理要求时也能拿协议书当依据拒绝。在没有标准的关系里,谁力气大谁就临时说了算,而这对双方都是一种消耗。

剩下的话只有一句。不良不可能做到 0。但可以在生产开始之前写下来:什么算不良、谁来修、谁出钱、这笔钱怎么收回来。这个差别,决定了 180 个不良会变成"条款适用事项"还是"看法不一样"。

绿蛙首尔陪着在中国做货、往回进口的买方,在生产之前把品质标准用文件定下来,出了不良时依据协议书把费用收回来。涉及条款法律效力、准据法与管辖,或国际争议程序的事项,请一并寻求该领域专家的审阅。

是不是听到过"本来就会出这么点"?

从不良标准设定与缺陷等级定义到限度样品制作、协议书条款设计与费用回收
在生产开始之前的那一步把它接住

电话   010-9980-9959
邮箱   greenfrogseoul@gmail.com
KakaoTalk   pf.kakao.com/_XkfuX
官网   greenfrogseoul.com

常见问题

品质保证协议书和 OEM 合同有什么区别?
OEM 合同是界定交易整体法律框架的文件,品质部分往往用"按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一行就结束了。品质保证协议书装的正是那个"确认的标准"的实体内容。AQL 与 PPM 数值、缺陷等级定义、不合格批次处理与费用承担、保证期、抵扣条款,写起来有 20~30 条的规模。合同会锁进保险柜,品质保证协议书却是工厂品质主管和我方验货员在现场摊开来看的作业文件,所以最好单独拆出来,把副本放在验货现场。
AQL 和 PPM,应该用哪个当标准?
不是二选一,而是按用途分开用。AQL 是出货前验货中判定批次是否合格的抽样标准,PPM 是跟踪累计交货品质的绩效指标。只写 AQL 的话,工厂会拿"AQL 过了,品质义务已尽"的逻辑来挡,所以请把 AQL 合格不免除品质保证责任的句子和 PPM 目标一起放进去。一般消费品的话,严重 2.5 / 轻微 4.0 配 PPM 目标 5,000~10,000 左右,是常见的谈判起跑线。
出了不良,真的能从中国工厂手里把费用拿回来吗?
拿现金赔偿很难,走诉讼或仲裁的话费用和时间又容易超过赔偿额。实务上最确定的办法是从我们手里还攥着的钱里扣,也就是抵扣(set-off)。协议书里要放抵扣条款,并且务必一并写上"包括其他订单的未付款项"这句。出问题的那笔订单尾款就算已经付出去了,也能从在进行中的其他订单里扣除。把结算拆成 30/60/10 这样并与验货合格联动,就会留下可用于抵扣的资金。